耐思智慧域名隱私保護服務條款

發(fā)布時間:2018-03-07 16:46:03   瀏覽人數: 371787 次  

請您認真細致地閱讀以下《域名隱私保護服務條款》(以下簡稱“服務條款”)。您只有同意下述服務條款才能繼續(xù)域名隱私保護服務申請程序。如果您愿意接受我們的服務并同意此條款,請確認勾選并進行后續(xù)操作;否則,請退出申請程序。

 

域名隱私保護服務條款

在以下條款中,用戶同意,一旦開啟域名隱私保護服務,即視為用戶已完全接受本《域名隱私保護服務條款》的全部內容,即本服務條款對用戶具有法律約束力。用戶保證,接受本服務條款不會違反用戶以前簽署的其他文件,也不會置服務商及/或耐思智慧于違約或者違法的境地。

 

第一條 項目和術語解釋

1-1“域名隱私保護服務”:域名隱私保護服務是一種域名增值服務,即通過一定的技術手段適當保護用戶的注冊聯(lián)系人、管理聯(lián)系人、技術聯(lián)系人、繳費聯(lián)系人等信息(使用戶提交的有關注冊信息不在域名whois數據庫中公開顯示)。通過此項服務,可以保護用戶的個人隱私不被公開,減少垃圾郵件和針對用戶個人信息的竊取等。

1-2“用戶”是指自愿選擇并開通耐思智慧提供的域名隱私保護服務并接受相關技術及網絡支持服務的主體。

1-3“服務商”是指按照ICANN規(guī)定,為用戶提供域名隱私保護服務的機構,本服務條款中特指廣東耐思智慧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和其關聯(lián)的注冊商。

1-4“耐思智慧”是以耐思智慧IISP.COM)作為域名業(yè)務品牌,自營及/或接受廣東耐思智慧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原珠海耐思智慧)的委托經營,開展域名注冊及相關經營業(yè)務的域名注冊服務機構。耐思智慧作為域名注冊服務機構,接受服務商委托,為用戶開通、提供域名隱私保護服務。

1-5“ICANN”:是指TheInternetCorporationforAssignedNamesandNumbers,即互聯(lián)網名稱與數字地址分配機構。

 

第二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2-1用戶應保證,

2-1-1用戶為某個域名申請開啟/關閉隱私保護服務的前提是,其本人為該域名的持有人或已經得到域名持有人的充分合法授權,用戶并對其開啟域名隱私保護服務操作的行為或結果承擔責任。

2-1-2用戶申請域名隱私保護服務不是為了任何惡意、非法之目的,并且該域名的注冊、和使用行為不會違反任何有關所有可適用法律、法規(guī)、政策,以及計算機和互聯(lián)網行業(yè)的行業(yè)規(guī)范和慣例;

2-1-3用戶申請隱私保護服務的域名,沒有侵犯耐思智慧、服務商或者任何第三方的合法知識產權;

2-1-4用戶為域名開啟隱私保護服務,不會使耐思智慧/或服務商處于違法或違約的境地。

2-2用戶理解并認可,是否開啟域名隱私保護不影響用戶應當按照域名注冊管理機構的要求填寫和提交真實、準確、完整的信息及相關材料的義務。用戶進一步保證,一旦域名注冊信息發(fā)生變化,用戶應及時進行在線更新。

2-2-1若用戶填寫和提交的域名注冊信息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的,耐思智慧一經發(fā)現,有權暫停對該域名的隱私保護服務,并強制修改其域名注冊信息以符合相關規(guī)定,或進行其它必要的操作(包括暫停域名(hold)/刪除域名/轉移域名等)。

2-2-2同時,耐思智慧有權要求用戶立即提供其真實、準確、完整的注冊信息,或自行將其注冊信息更新。如果用戶在耐思智慧提出要求后的5日內提供或者自行更新了注冊信息且注冊信息符合相關要求的,耐思智慧可恢復該域名的域名隱私保護服務;如果用戶在耐思智慧提出要求后5日內仍沒有提供或者自行更新注冊信息的,耐思智慧根據有關規(guī)定,有權刪除該域名。

2-2-3本條款內容不代表耐思智慧具有審核用戶域名注冊信息的義務,用戶應對自己所填寫信息的真實、準確及完整性承擔責任。

2-3用戶應遵守ICANN及各域名注冊管理機構、耐思智慧頒布或簽署的與域名注冊、使用、爭議相關的管理政策、規(guī)定、服務條款、服務商就域名隱私保護服務所制訂的規(guī)則、規(guī)范等,用戶任何違反前述管理政策、規(guī)定、服務條款的行為,都有可能導致相關域名的隱私保護服務被暫停直至終止。

2-4用戶理解并同意,服務商將提供統(tǒng)一的whois保護信息內容,用戶不能自定義whois保護信息的內容。

2-5用戶理解并同意,耐思智慧為用戶提供域名隱私保護服務,僅是指耐思智慧不會在域名whois數據庫中公開用戶所登記的有關域名注冊信息,并不表示耐思智慧對該等信息負有保密義務。耐思智慧亦不以任何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擔保用戶申請了域名隱私保護服務的域名注冊信息不被公開。為此,耐思智慧有權:

2-5-1按照ICANN的要求,將注冊人真實信息進行保留并且托管到第三方;

2-5-2按照域名注冊管理機構的要求,上報該域名的真實信息;

2-5-3向域名爭議解決機構、法院、主管機構、國際組織及其他權利人提供該域名的真實信息;

2-5-4通過自行判斷,對認為不適宜開啟域名隱私保護的域名,不予提供域名隱私保護服務。

2-6用戶理解并同意,域名開通隱私保護服務后,耐思智慧及服務商并不負責轉發(fā)用戶的任何電子郵件及信件(包括但不限于域名爭議解決機構郵件、信件以及與該域名有關的一切電子郵件及信件)。如用戶不同意本條規(guī)定或仍希望收到他人按照域名注冊信息上的聯(lián)系方式(即其被隱藏的聯(lián)系方式)發(fā)送的電子郵件及信件,可以選擇暫停或者刪除本服務。

2-7耐思智慧會根據域名注冊管理機構的政策變化、服務商的授權范圍以及域名行業(yè)的發(fā)展情況等原因,適時增加或減少開通域名隱私保護服務的域名類別、可隱藏的whois信息字段等。此等功能的增加、減少或關閉,耐思智慧無須提前通知用戶。

 

第三條 費用

3-1耐思智慧及服務商當前就其所提供的域名隱私保護服務,暫不向用戶收取費用,但用戶理解并同意:

3-1-1耐思智慧及服務商在一定期限內免費為用戶提供域名隱私保護服務,并不排除耐思智慧及服務商未來某一時間就其提供的服務收取費用的可能,屆時耐思智慧將通過發(fā)網站內公告或在網站內合適版面發(fā)通知等方式公布收費政策及規(guī)則。

3-1-2耐思智慧在一定期限內免費為用戶提供的域名隱私保護服務外,用戶仍需要按照耐思智慧官網公布的價格體系之相關標準,向耐思智慧支付相應域名的注冊費用;

3-1-3耐思智慧及服務和未來對域名隱私保護服務實行收費時,將向用戶提示屆時執(zhí)行的服務收費方式、服務內容、服務承諾等相關信息。如用戶不同意耐思智慧屆時公布的新服務條款及相關文檔的全部或部分內容,用戶有權且僅有權停止繼續(xù)使用耐思智慧的隱私保護服務。如果用戶繼續(xù)使用域名隱私保護服務,則視為用戶完全接受耐思智慧的新的服務條款和相關規(guī)則、規(guī)范,用戶應按照要求繳納相應的服務費用

3-2對于收費服務,用戶應在服務期滿前一個月內支付續(xù)費款項,以使服務得以繼續(xù)進行。如屆時耐思智慧對價格進行調整的,用戶同意按照屆時有效的新價格履行續(xù)費義務。

3-3對于收費服務,耐思智慧保留在用戶未按照約定支付全部費用之前不向用戶提供服務或者終止服務的權利。

3-4對于收費服務,用戶完全理解耐思智慧價格體系中所有的贈送服務項目均為耐思智慧在正常服務價格之外的一次性特別優(yōu)惠,優(yōu)惠內容不包括贈送服務項目的修改、更新及維護費用,并且贈送服務項目不可折價沖抵服務價格。

 

第四條 服務期限及終止

4-1本服務的服務期自用戶接受本服務條款,開通域名隱私保護服務功能之日起,至本協(xié)議約定的終止情形出現之時止。

4-2發(fā)生下列情形的,本服務終止:

4-2-1用戶自行關閉本服務的;

4-2-2域名管理機構、域名注冊管理機構決定終止服務或者通知耐思智慧終止服務的;

4-2-3國家主管機關、司法機構、域名爭議解決機構等通知耐思智慧終止域名隱私保護服務的;

4-2-4用戶提出將域名轉移到其他域名注冊服務機構處的;

4-2-5該域名處于非正常狀態(tài)和/或存在爭議和糾紛的;

4-2-6用戶對收費的域名隱私保護服務(如有)到期未續(xù)費的;

4-2-7用戶主體資格不存在或者消亡的。

4-3域名隱私保護服務終止的,該域名在域名whois數據庫中公開顯示的信息將自動還原為用戶填寫的注冊信息。

 

第五條 隱私保護效果展示

1.開啟隱私保護前

RegistrantName:LiuSiming--顯示用戶的名稱

RegistrantOrganization:GuangDongNaiSiNiKeInformationTechnologyCoLtd

RegistrantStreet:7A-1,7thFloor,No.6JingyuanRoad,JidaIndustrialZone

RegistrantCity:Zhuhai

RegistrantState/Province:GD

RegistrantPostalCode:519000

RegistrantCountry:CN

RegistrantPhone:+86.07568298700

RegistrantFax:+86.07568298700

RegistrantEmail:nicenic-customer@qq.com--顯示用戶的郵箱

 

2.開啟隱私保護后

RegistrantName:DOMAINPRIVACY--統(tǒng)一顯示這個名稱

RegistrantOrganization:DOMAINPRIVACY

RegistrantStreet:ROOM1704,HANGLUNGCENTRE,PATERSONSTREET,CAUSEWAYBAY,HONGKONG.

RegistrantCity:HK

RegistrantState/Province:HK

RegistrantPostalCode:510000

RegistrantCountry:CN

RegistrantPhone:+86.7563366365

RegistrantFax:+86.7563366365

RegistrantEmail:privacy@iisp.com--統(tǒng)一顯示這個郵箱

 

第六條 免責與責任承擔

5-1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服務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無意義的,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不承擔責任!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對一方或雙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zhàn)爭、動亂、政府行為、電信主干線路中斷等。

5-2如因國家域名管理辦法、ICANN政策、各域名注冊管理局的要求等,導致耐思智慧提供的域名隱私保護服務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執(zhí)行的,耐思智慧予以免責。

5-3用戶理解并同意,耐思智慧不承擔由于以下事項引起的問題和責任:

5-3-1由于技術、電信線路和設備問題、網絡故障或服務器故障、域名注冊管理機構的系統(tǒng)故障或操作失誤造成的損失或責任;

5-3-2由于未被授權者使用或誤用用戶的賬號引起的損失或責任;

5-3-3由于適用域名爭議解決辦法而引起的問題或責任;

5-3-4由于黑客攻擊、互聯(lián)網連通中斷或者系統(tǒng)故障造成的損失或責任。

5-4任何情況下,耐思智慧均不對用戶使用或不使用隱私保護服務的任何間接損失、商機的消失、利潤的損失、侵權、其他無形損失及基于用戶與他人簽署的合同而遭受的損失承擔責任。

5-5如用戶違反本服務條款或者ICANN、域名管理機構、域名注冊管理機構的規(guī)定/政策等內容,耐思智慧將根據相關規(guī)定和/或有關機關做出的決定、通知等停止本服務,同時耐思智慧還將保留追究用戶因違反相關規(guī)定而給耐思智慧造成的損失的權利。

5-6 用戶利用隱私保護服務從事網站違法活動、散布不良信息、垃圾郵件或侵犯知識產權,如商標侵權等,舉報者可通過http://iisp.com/customer/reportabuse.php耐思智慧公司進行投訴舉報。

5-7本服務條款其他條款對于責任承擔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七條 爭議解決

6-1與本服務條款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當事人應通過友好協(xié)商方式解決。

6-2如果協(xié)商未成,雙方同意向耐思智慧主要經營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其他約定

7-1本服務條款的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guī)、ICANN、有關域名管理機構的域名爭議解決辦法/政策和計算機行業(yè)的規(guī)范。

7-2對條款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條款目的和文本原義及業(yè)界通行的理解和慣例進行,標題不應影響條款的解釋。

7-3有關條款或者約定若與雙方以前簽署的有關條款或者耐思智慧的有關陳述不一致或者相抵觸的,以本服務條款為準。

 

 

用戶在此再次保證已經完全閱讀并理解了上述在線域名隱私保護服務條款,并自愿接受上述所有條款的約束,進入在線域名隱私保護服務的申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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